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林旭霞
成员:黄晓辉 杜力夫 黄张华 王新红 郑晓玲
秘书:张 弘
二、推免生条件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8号)规定的原则,法学院推免生具体条件:
1.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00分;
3.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或者学业分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15%;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本年度我院推免生名额4名,其中民商法学专业2名,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1名,经济法学专业1名。
四、推荐工作程序
1、9月14日—9月1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作出书面读研诚信承诺;
2、9月18日下午2:00:推免申请者复试;
3、9月19日—9月24日:对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及专业在本院布告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
4、9月26日上午6:30:所有取得推免生初选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体检费 50 元,到旗山校区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办理体检手续。未参加体检或未按期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处理;
5、9月29日前:学院提交推荐生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推荐工作说明》、《承诺书》、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
6、10月10日: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
五、推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林旭霞 黄晓辉 杜力夫 黄张华 王新红 张莉 史振郭
秘书:张弘
六、其他事项
所有推免生都应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法学院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一日